关于室外体育课气温要求的决定
(2017年06月19日表决通过)
各位代表:
重庆高新区第一实验小学第四届教代会第四次会议于2017年06月19日下午召开。
经过全体与会的36名教代会代表的认真讨论、严格审议、依法表决,室外温度达到35摄氏度以上不组织学生到操场上体育课。
本决议自通过之日起正式生效。
重庆高新区第一实验小学第四届教代会
2017.06.19
上一篇: 重庆高新区第一实验小学第四届教代会第四次会议决议(三)[09-18]
下一篇: 重庆高新区第一实验小学第四届教代会第四次会议决议(五)[09-18]